常見問題

磁 磚 規 範

磁磚的分類

磁磚的材質大體上分為陶質、石質、瓷質三大類,而磁磚的選擇和磁磚材質息息相關,一般而言,瓷質產品適合室內、外地壁鋪貼,陶質產品僅適合室內牆壁使用,石質產品較適合室內地面使用,而其間分野的關鍵為吸水率的高低(CNS標準─陶質面磚吸水率50%以下、石質面磚吸水率10%以下、瓷質面磚吸水率3%以下)。大抵而言,陶質、石質為施釉磚,而瓷質為吸水率低且硬度高的石英磚。

磁磚種類石英磚石質磚陶質磚
吸水率3%下10%以下50%以下
燒成溫度1200°C以上約1100~1200°C 約1000~1100°C
特性高溫燒製後,粉粒完全熔合高溫燒製後,粉粒半熔合 高溫燒製後,粉粒未完全熔合
密度適中
適用區域任何室內、戶外地壁皆可不適於戶外或公共場所施釉磚:僅用於壁面
無釉磚:可用於戶外

彎曲破壞載重之基準

面磚之彎曲破壞載重及抗彎強度,依CNS3299-4之規定施行測定時,須依下列規定。惟不適用於各邊在50mm以下之面磚。

依主要用途之區分彎曲破壞載重
內裝壁磚
內裝馬賽克壁磚
108以上
內裝地磚
內裝馬賽克地磚
540以上
外裝壁磚720以上
外裝馬賽克壁磚540以上
外裝地磚1080以上
外裝馬賽克地磚540以上

面磚長度與寬度上的誤差

對於面磚之長度與寬度製作尺度之許可差,依CNS3299-2之第5節所規定施行測試時,須符合所示之數值如下:(單位:mm)

面磚之製作尺度

依主要用途區分內裝壁磚
內裝地磚
外裝壁磚
外裝地磚
馬賽克面磚
50以下±0.6±1.2±0.8
超過50、105以下±0.8±1.6±1.2
超過105、155以下±1.0±2.0±1.6
超過155、235以下±1.2±2.4±2.0
超過235、305以下±1.4±2.4±2.0
超過305、455以下±1.6±2.8
超過455、605以下±2.0±2.8
超過605±2.4±3.0

備考:超過605mm未加工修邊面磚之尺度許可差,由買賣雙方協議之。
註1:在不定形磚時,係指製造廠商所訂定做為製作尺度部份之尺度。
註2:在馬賽克磚時,不限主要用途之區分,全部適用於馬賽克面磚欄之許可差及基準。

厚度上的誤差

對於面磚厚度製作尺度之許可差,依CNS3299-2之第5節所規定施行測試時,須符合所示之數值:(單位:mm)

依主要用途之區分許可差
內裝壁磚
內裝地磚
±0.5
外裝壁磚
外裝地磚
±1.2
馬賽克面磚±0.7

在馬賽克磚時,不限主要用途之區分,全部適用於馬賽克面磚欄之許可差及基準。

尺度收縮不齊之基準

依CNS3299-2第5節(尺度及收縮不齊之測定方法)之規定測定,須在下表所示之數值下。惟各邊在50mm以下之面磚時,依CNS3299-2第4節(表面品質之檢驗方法)之規定檢驗,不顯著即可。惟不適用於不定形磚。(單位:mm)

面磚之製作尺度

依主要用途區分內裝壁磚
內裝地磚
外裝壁磚
外裝地磚
馬賽克面磚
50以下0.61.21.0
超過50、105以下0.81.61.4
超過105、155以下1.02.01.6
超過155、235以下1.22.42.0
超過235、305以下1.42.42.0
超過305、455以下1.62.8
超過455、605以下2.02.8
超過6052.43.0

備考:超過605mm未加工修邊面磚之尺度許可差,由買賣雙方協議之。
註1:面磚之製作尺度,係指在長方形時,對各個相對之長邊及短邊而言。
註2:在馬賽克磚時,不限主要用途之區分,全部適用於馬賽克面磚欄之許可差及基準。

直角性之基準

依CNS3299-2第6節(翹曲之直角性之測定方法)之規定測定,其最大間隙,須在下表所示之數值之下。惟異形磚,各邊在50mm以下之正方形平型磚及短邊在50mm以下之長方形平型磚時,依CNS3299-2第4節(表面品質之檢驗方法)之規定檢驗,不顯著即可。惟不適用於不定形磚。(單位:mm)

面磚之製作尺度

依主要用途區分內裝壁磚
內裝地磚
外裝壁磚
外裝地磚
馬賽克面磚
超過50、105以下0.81.61.4
超過105、155以下1.02.0
超過155、235以下1.22.4
超過235、305以下1.42.4
超過305、455以下1.62.8
超過455、605以下2.02.8
超過6052.43.0

備考:超過605mm未加工修邊面磚之尺度許可差,由買賣雙方協議之。
註:在馬賽克磚時,不限主要用途之區分,全部適用於馬賽克面磚欄之許可差及基準。

翹曲之基準

面磚之面翹曲、扭曲、邊翹曲及側翹曲基準,依CNS3299-2之第6節所規定施行側定時,須在表中所示之數值之內。惟,異型磚及各邊在50mm以下之平型磚時,依CNS3299-2之第4節(表面品質之檢驗方法)之規定檢驗,不顯著即可。惟不適用於不定形磚。(單位:mm)

依主要用途之區分:內裝壁磚/內裝馬賽克壁磚/內裝地磚/內裝馬賽克地磚

項目 面磚之製作尺度
超過50、
105以下
超過105、
155以下
超過155、
235以下
超過235、
305以下
超過305
、455以下
超過455、
605以下
超過605
面翹曲
(b)
±0.6 ±0.8 ±1.0 ±1.0 ±1.2 ±1.2 ±1.4
扭曲
(b)
0.5以下 0.6以下 0.8以下 0.8以下 1.0以下 1.0以下 1.2以下
邊翹曲
(b.c)
±0.6 ±0.8 ±1.0 ±1.0 ±1.2 ±1.2 ±1.4
側翹曲
(d)
±0.8 ±1.2 ±1.6 ±1.6 ±2.0 ±2.0 ±2.4

依主要用途之區分:外裝壁磚/外裝馬賽克壁磚/外裝地磚/外裝馬賽克地磚

項目 面磚之製作尺度
超過50、
105以下
超過105、
155以下
超過155、
235以下
超過235、
305以下
超過305
、455以下
超過455、
605以下
超過605
面翹曲
(b)
±0.9 ±1.2 ±1.5 ±1.5 ±1.8 ±1.8 ±2.0
扭曲
(b)
0.7以下 1.0以下 1.2以下 1.2以下 1.4以下 1.4以下 1.6以下
邊翹曲
(b.c)
±0.9 ±1.2 ±1.5 ±1.5 ±1.8 ±1.8 ±2.0
側翹曲
(d)
±0.8 ±1.2 ±1.6 ±1.6 ±2.0 ±2.0 ±2.4

備考1.基準值之(+)係表示凸翹曲;(-)係表示凹翹曲
備考2.超過605mm未加工修邊面磚之尺度許可差,由買賣雙方協議之。
註(a)面磚之製作尺度,係指在長方形時之長邊。
註(b)不適用於故意為使表面做成凹凸者。
註(c)不適用於長邊超過短邊2倍長之長方形面磚。
註(d)適用於長方形面磚時之長邊,正方形面磚時之各邊。

背溝深度之基準

在製作尺度所訂定部分之背溝深度,須符合下表之基準。惟面磚之端部設有傾斜時,不包含該部分。(單位:mm)

面磚表面之面積(a) 背溝之深度
未滿15cm20.5以上
15cm2以上,未滿60cm20.7以上
60cm2以上1.5以上

註(a)具有複數面之異型磚時,適用於最大面之面積。
註(b)規定之面磚模矩標稱尺度為M150x50及M200x50,須為1.2mm以上。
參考:背溝之深度(h),最大為3.5mm。

吸水率之基準

面磚之吸水率,依CNS3299-3之規定施行測定時,須符合表所示之基準。試驗得採用煮沸法或真空法任一種。(單位:%)

依吸水率之區分吸水率
Ia類0.5以下
Ib類3%以下
II類10.0以下
III類 50.0以下

無釉地磚磨耗體積之基準

在使用部分標示為可能使用於屋外地磚及屋內地磚之耐磨耗性,依CNS3299-5之規定施行試驗時,須符合下列所示之基準。(單位:mm3)

使用場所之區分磨耗體積
屋外地磚345以下(a)
屋內地磚540以下(b)

註(a)使用於行人眾多場所之地磚,宜在175mm3以下。
註(b)不適用於赤腳行走之場所。

施釉地磚耐磨耗評定之等級分類

施釉地磚之耐磨耗性,依CNS3299-6之規定施行試驗,其結果依表所示之等級分類紀錄。

認定有變化時之磨耗迴轉數等級
1000
1501
6002
750、1,500 3
2,100、6,000、12,0004
磨耗迴轉數於12,000迴轉時無法認定有變化時5

CNS對磁磚品質的規定

吸水率高的磁磚較容易吸水,而熱脹冷縮是造成磁磚表面龜裂及磁磚剝落的主因。抗曲強度主要為測試磁磚承受壓力的能力,當重力掉下,承受重擊而遭受損傷的程度。磨耗為測試磁磚表面經過磨擦或銳物刮後,所能承受耐磨或耐刮的能力。耐酸鹼為磁磚表面承受酸、鹼的能力,食品化學工廠較為注重。

種類/項目陶質磁磚石質磁磚瓷質磁磚
吸水率18%以下 10%以下 3%以下
蒸壓試驗10 kgf/cm210 kgf/cm210 kgf/cm2
抗曲強度108N以上540N以上540N以上
釉面磨耗量0.1g以下0.1g以下0.1g以下
耐酸鹼性氯化銨、氫氧化鈉、水合檸檬酸、氫氯酸氯化銨、氫氧化鈉、水合檸檬酸、氫氯酸氯化銨、氫氧化鈉、水合檸檬酸、氫氯酸
莫氏硬度施釉磚:3~3.9
無釉射出陶磚:6~8
3.5~5.55~6

註(a)使用於行人眾多場所之地磚,宜在175mm3以下。
註(b)不適用於赤腳行走之場所。